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组织、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及 时把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2.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工作。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要建立档案,经过一年 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 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列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坚持不培训 不发展。 3.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对 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做出决议。 4.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一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广 泛监督。 5.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 进行跟踪教育。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第八条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缴纳党费。超过 6 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应按 党章规定处理。 2.党员每月按固定金额缴纳党费,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新入党 的党员,应当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 3.党员应主动将党费交给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党支部按季度或年度将党费上 交上级组织。在收缴党费过程中,及时将收缴党费数额填入《党费收缴记录》,做好登记。 党支部应每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接受党员监督。 第九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安排在在每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 2.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党的基 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否坚决执行 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等等。 3.民主评议党员内外结合的形式,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员和群众代评议、民主 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 6 个步骤。民主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 之间进行互评。 4.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档次,形成组织意见,并向支部大 会报告。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要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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