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4.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 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5.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合规运营,确保基金 会健康发展。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能正常开展 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群众凝聚到组织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解决运营管理中的 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组织发展。 4.围绕组织运营和发展,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 作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 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解决。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执行的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 作。 4.支持支部委员会工作,协调基金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 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 体领导作用。 6.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如【书记项目】等。 第五条 “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2.支部党员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3.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4.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部署,可适当增加次数。 5.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第六条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劳动 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 1 次。 2.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基金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尽量将组织关系 转到基金会或基金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基金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 3.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 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 行组织处理。 4.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第七条 发展党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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