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2 )党员每月按固定金额缴纳党费,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新入 党的党员,应当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 3 )党员应主动将党费交给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党支部按季度或年度将党费上 交上级组织。在收缴党费过程中,及时将收缴党费数额填入《党费收缴记录》,做好登记。
党支部应每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接受党员监督。
3.12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 )每年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安排在在每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
2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党的 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否坚决执
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等等。
3 )民主评议党员内外结合的形式,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员和群众代评议、民 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 6 个步骤。民主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 员之间进行互评。 4 )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档次,形成组织意见,并向支部 大会报告。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
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意见。
3.13 党支部日常工作重点
1 )组织党员按时参加党支部的 “ 三课一会 ” 及其他各项党支部活动;
2 )组织党员按时缴纳党费并发放收据;
3 )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学习任务,增强自觉学习意识;
4 )组织会议时做好签到及会议记录,规范填写并保存党建记录本;
5 )加强党的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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