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5 )党课教育每月两次,全年不少于二十次。

3.9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 )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劳 动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周一次。 2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基金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尽量将组织关 系转到基金会或基金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基金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

系。

3 )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缴纳党费的 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

进行组织处理。

4 )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3.10 发展党员制度

1 )按照 “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组织、慎重发展 ” 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及 时把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2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工作。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要建立档案,经过一 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

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列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坚持不培

训不发展。

3 )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 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做出决议。 4 )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一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 广泛监督。 5 )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 况进行跟踪教育。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3.11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 )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缴纳党费。超过 6 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应 按党章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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