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采购事项招投标结果报告》由综合管理部出具,需说明招标内容、招标范围、项目概 况、 3 家以上投标单位、评标过程、公示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原因。

6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签订应该遵循《合同管理办法》,说明采购价格、数量、交货时间,规定

供需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8.4.5 采购工作参与人员的工作纪律要求:

1. 严格按基金会规范执行,如有不明确的地方,必须先问清楚再做事,对于采购过程中 遇到的规则不明确事项,宁可中止也不勉强推进;

2. 拒绝各种形式的送礼和收礼,严禁索要财物或进行利益置换;

3. 实事求是,不做虚假信息发布,未经基金会授权,不得代表基金会发布相关信息。

4. 基金会信息发布人员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时效和严谨性;

5. 基金会保留对违纪人员处分、追偿经济损失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5 出纳

8.5.1 出纳工作的内容

基金会财务部严格按照《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等规定,办理基金会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包括网银和互联网收款)及有关帐务;保管库 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负责 1001 信息系统阳光值的收发。并及时前往 开户银行(例如:招商银行)打印银行回单。

所有捐款收入,应向外联部确认是非限定性捐款或限定性捐款(又称定向捐款),并以

获得相应文件(通常是捐赠协议)作为佐证;

凡收到现金、支票或通过银行汇来的捐赠款项,应向捐赠者开具捐赠专用收据,现金或

支票应及时(通常一个工作日之内)存入基金会账户。

每月 15 日前,在江苏省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申报员工个人所得税,完成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每月 25 日前,缴纳五险一金;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里查询当月社保缴纳金额,查询数 字后提交申请并点击扣款,系统通过招商银行账户扣款。住房公积金通过 “ 行助手 2.0”U 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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