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数字提交申请后通过南京银行账户自动扣除当月住

房公积金。

8.5.2 费用报销管理

1 )基金会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1 、基金会借款、对外支付、拨款和费用报销等,采用按事项归集,事务负责人负责管 理。具体事务负责人,是该事务的报销负责人。由其与基金会会计交接借款、对外支付、拨

款和费用核销事项。该事务的其他参与者,其相关财务事项由该负责人管理。

2 、费用报销的基本要求

所有费用报销,需填写报销单并由基金会秘书长签字,报销方式为转账支付。

报销单所附发票须是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发票或统一收据。

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基金会名称: “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 )、税 号、日期、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

改立即无效。

单位名称: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32010034148797XJ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云密城 D 栋 1 层

电话: 025-83302928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长江路支行

基金会开票信息:

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

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假发票或虚开发票,一旦发现立即没收,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当时状况下没有发现,

公司保留追溯权力。

3 、报销单的填写要求

基金会所有费用报销需填写 “ 费用报销单 ” 列支费用产生项目、用途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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