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2) 独立核算项目签约前,基金会需审核、通过并留有完整的项目方案; 3) 独立项目合作试点由基金会运营总监批准,并及时向基金会秘书处说明,秘书处没 有决议反对的,即可开展试点工作;如果秘书处有决议反对合作,应立即中止已经 开展的合作内容; 4) 独立项目的正式启动审批权属于基金会理事会,并在最近一次的基金会理事会上做 合作启动说明,基金会理事会没有决议反对的,即可开展独立项目合作运营;如果 基金会理事会有决议反对合作,应立即中止已经开展的合作内容; 5) 独立项目的财会管理、对外行政审批管理、劳资管理、宣传审核管理、信息安全管 理和风控管理,由基金会负责,责任人为基金会运营总监,基金会据此收取相应的 管理费; 4.基金会对独立项目的管理费收取: 1) 基金会管理费的收取基数,是独立项目当期的募款总额,按约定期限内部划转,如 无异议,双方约定核对期限为每季度; 2) 基金会提供最基础的财务管理、行政服务、宣传审核、基础培训和信息查询等服务 管理,基础管理费收费比例为 5%; 3) 独立项目希望通过基金会宣传渠道获得宣传服务支持的,管理费收费比例增加 3%; 基金会主动宣传独立项目具体内容的除外; 4) 独立项目希望通过基金会信息系统获得信息服务支持的,管理费收费比例增加 2%; 按基金会要求定期录入或更新独立项目(或独立核算公益项目)相关基础信息的除 外; 5) 管理费的收取比例一旦确定,必须经基金会秘书长批准方可修改; 6) 独立项目如果希望长期使用基金会场地、设备、网络等有形办公资源时,按双方约 定的计费标准进行财务核算,与管理费无关; 5.独立项目发起人希望升级到基金会下属二级基金的,只能通过基金会理事会获得批准 后方可执行,并一切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
本手册的目的
明确管理原则 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 明确该服务工作的关键节点 为该服务工作的参与者提供协同依据 便于组织管理
4.3.2 独立核算项目管理流程、控制点及制度 流程 执行部门 控制点 控制目标
控制措施
相关文书
《项目方案》 《项目预算》 《筹款预算》 《项目合作协 议》 《理事会表决 / 会议纪要》
项目目标清晰,筹款 能力完备
筹资专员 接洽
对项目的背景情况进行了解
审核信息材料,包括项目方向、 筹款可持续性
秘书处
审批 确定是否可以合作
理事会
审批 确定是否合作
理事会表决
Made with FlippingBook - professional solution for displaying marketing and sales documents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