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流程说明
阳光希望小学捐建流程说明 申请、启动(适用于与当地未签约新建学校)
基金会自 2018 年开始,所援建的阳光希望小学主要通过捐方主动向基金会提出申请,申请包 括意向援建地点或定点学校,基金会通过与当地所辖区团委、青基会取得具体资料,若没有具体意 向,基金会则通过地方青基会、团委推荐、当地慈善组织推荐、以及爱心伙伴寻访等方式获得备选 捐建地点和学校。 自意向捐方向基金会提出申请援建阳光希望小学后,依照基金会援建阳光希望小学流程,捐方 应向基金专项账户汇入 30 万元建校款(部分区域为 40 万元),完成该流程后,基金会着手安排相 对应的实地考察走访待建学校。 由其它渠道获得的推荐学校,建校负责人需将该校资料发送当地青基会希望工程办,建议地方 青基会通过政府教育体系具体了解学校背景和政府规划,以及该校获得政府配套资金的可能性,决 定是否列入申请。 初选 收到当地《希望小学援建项目申请书》后,仔细审查各申请书,确认资料填写完整,无遗漏资 料情况后,团队内部进行讨论,依照基金会择校标准从待选学校中优选出符合择校标准的学校。 确认符合初选条件的学校后,将意见汇总告知当地青基会对接负责人及意向捐方。其他渠道推 荐的学校,确认符合基金择校标准,并与该校主管部门有效沟通后,方可列入考察目标学校。 对于已经开工的申请援建的希望小学,基金会在考察过后会根据多方讨论结果决定是否援建。 考察 通过初选的申报学校可以列入定向考察。通常根据意向捐方援建学校数量确定实地考察学校数 量,其余资料均为资料审核,不实地考察。通常考察援建比例为 2:1(即援建 1 所最少考察 2 所)。 意向捐方与基金确认考察学校后,基金会着手安排实地考察待援建学校,考察人员除基金会工 作人员外,其他均有由意向捐方召集,获得具体前往考察名单后,基金会与当地青基会、团委等相 关部门做好对接工作(住宿、车辆、餐饮)等方面。 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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