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存、备案

与捐方签冠名协议 《基金会冠名协 议》

外联专员 签约 冠名签约

公益体验 项目组

开展竣工行公 益体验活动

在学校竣工后一年内,与捐 方确定时间安排竣工行

竣工

 (四)101 建校项目管理制度 见章程和制度汇编 14.38

7.2.3 其他管理要求 暂无

7.2.4 基金会等级评估相关要求 详情见第 15 章

7.3 助教公益管理 7.3.1 综述

助教公益管理手册适用于助教专员工作日常,对基金会助教类公益项目的所有工作 负责,并代表基金会联络公益项目相应社会关系; 基金会助教专员设专岗,任期以上岗协议的约定为准;助教专员由秘书长负责招聘、 面试和试用,获得理事长批准后正式聘用,由人事代理合作伙伴办理劳动关系; 助教专员直接向秘书长(或业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如已经任命)汇报工作,按时参 加例会,将分管的工作情况和计划向秘书处所有同事进行通报;按规范及时完成各项报 告和总结,支持秘书处其他同事工作,按计划实现工作协同; 助教专员负责管理助教公益项目的全部运营管理工作,除了人事、财务、资产处置 和对外发布信息的权力以外,其他工作事项在《工作手册》规定的权责范围内,有独立 处置的权力;  本手册的目的

 规范助教专员的工作要求  明确助教工作的关键节点  为助教工作的专员提供协同依据  便于组织管理

7.3.2 助教公益管理流程

详见通用业务管理流程。

 筹备 各项目组应在每年四季度秘书处会前提交第二年教师培训的初步计划和预算,并根 据秘书处审议意见修改后提交理事会; 助教专员应和项目合作方(资深教育机构)保持持续沟通,在合作方的指导下,利 用考察行、公益行等实地调研的机会,帮助合作方调研教师培训需求,根据需求变化适 时调整培训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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