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三)项目组收到材料后将组织材料评定小组展开评审工作。

(四)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在官方平台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的,南京阳光心汇金公益基金会在 10 月底之前打款至申请人专户。

五、其他说明

1 、鑫梦享升学助学金项目须坚持全程 “ 公开、公平、公正 ” 的原则,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凡发

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等行为,中心有权追回已发助学金,并对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及纪律

处分;对于学校初审有失公正的情形,中心将取消该校初审资格。

2 、鑫梦享升学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在总额管理的基础上,各档升学助学金可根据实际情

况适当进行内部调剂,当年结余自动计入鑫梦享升学助学金基金池用作后续使用。

3 、年度助学圆梦项目基金如有结余,则自动计入鑫梦享升学助学金基金池内。

4 、本办法由南京银行消费金融中心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南京银行消费金融中心

二 O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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