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阳光手牵手助学金 拨款信息登记表》并如实完整填写;

• 申请表经当地政府 / 村委会 / 中心校签字盖章确认情况属实后,再上传至系统,等待 工作人员审核; • 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无误后,按期拨款; • 春季 / 秋季学期结束前,工作人员通知各校负责教师在 1001 信息系统上传学生本学 期成长手册教师评价页面(必须上传)、学生本人生活照一张(必须上传)、学生的 感谢信(自愿上传)。 • 学校上传反馈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审核反馈并通过,让捐方及时了解其捐助困 境儿童的近况。 13.2.3 捐方捐助步骤 • 捐方通过基金会微官网( 1001 信息系统)注册为基金会会员并填写个人信息,进 行实名认证; • 通过 1001 信息系统首页进入阳光手牵手页面,查看待牵手困境学生的信息,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年级、学校、兴趣爱好等,选择想要捐助的学生,签署协议(电 子签)并支付即牵手成功; • 如需开具捐赠收据,可在 1001 信息系统的会员页面自助申请,签署纸质捐赠协议 后,提供收据抬头及邮寄地址; • 牵手成功后,捐方签署捐赠协议后可开具捐赠证书,登录 1001 信息系统手牵手页 面查看被捐助学生的正面照片、成长评价等详细信息及反馈; • 年末捐方可自行准备贺卡、学习用品等礼物,邮寄给捐助对象,具体邮寄地址查询 系统,若系统信息不全可进一步询问项目负责人。 13.2.4 被资助学生的基本条件 • 基金会项目点学校的在读学生,且积极向学; • 希望工程管理部门 / 团县委 / 民政部门 / 村委会 / 中心校证明该生家庭困难的情况属 实; • 因家庭困难面临辍学风险的学生优先考虑; • 被捐助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学习成绩不应影响其受资助的资格; • 如学校未按要求在 1001 信息系统及时上传被捐助学生的成长手册及照片等反馈, 第二年将中止该生的被捐助资格;并向捐方推荐将捐款用于其他困境儿童的资助。 13.2.5 资助捐方的条件 • 捐方应当品行端正,有稳定经济收入;每年捐助金额固定为 1200 元 / 人; • 捐方可以亲自前往或指定专人(非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前往困境学生家庭进行实 地家访后申请捐助,基金会不担保家访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 捐方除现金捐助外,也可捐助生活及学习物资,物资可通过基金会代为转交,运费 捐方自理,基金会有权对捐赠物资的合理性提出改进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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