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城市间交通费标准表

乘坐工具

座次标准

报销标准

备注

火车

硬座

实报实销

硬卧

实报实销

高铁 / 动车

二等座

实报实销

飞机

普通舱(经济舱)

参考高铁二等座票价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三等舱

实报实销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含出租车)

凭据报销

实报实销

第三章

生活补助费

培训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培训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 130 元,

第七条

用于补助住宿、伙食、通讯等支出。

第八条

若培训方供应住宿餐饮服务,则不实行包干办法。由基金会统一交纳相关费用,若

需要额外增加服务,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章

第九条 培训人员参训期间,事先经基金会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 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十条

培训人员参训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对

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助教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补充办法,并报基金会秘书

处进行备案工作。

本办法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实行。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助教组《阳光心

第十二条

汇心 • 跟班教学补贴管理办法( [2017] )》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助教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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