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城市间交通费标准表
乘坐工具
座次标准
报销标准
备注
火车
硬座
实报实销
硬卧
实报实销
高铁 / 动车
二等座
实报实销
飞机
普通舱(经济舱)
参考高铁二等座票价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三等舱
实报实销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含出租车)
凭据报销
实报实销
第三章
生活补助费
培训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培训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 130 元,
第七条
用于补助住宿、伙食、通讯等支出。
第八条
若培训方供应住宿餐饮服务,则不实行包干办法。由基金会统一交纳相关费用,若
需要额外增加服务,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培训人员参训期间,事先经基金会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 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十条
培训人员参训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对
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助教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补充办法,并报基金会秘书
处进行备案工作。
本办法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实行。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助教组《阳光心
第十二条
汇心 • 跟班教学补贴管理办法( [2017] )》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助教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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