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各培训学校已为各学员免费提供此次培训期间在工作日的早中餐。晚餐自行解决就餐问题,不 再统一安排; 回族学员若需要单独安排合适的餐食,请提前与各工作人员报备。 有其他问题的学员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宋** 153******* 学员住宿: 会务组统一安排本次培训的住宿; 住宿期间请各位学员爱护宾馆物品、友好相处、互相帮助; 学员退房前,请带好随身物品,以免遗失;**月**日 12:00 前退房。 特殊情况: 若学员发现身体不适,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附近均有药房和社区医院; 课余外出的学员请注意安全,宿舍周边交通便利,如遇问题请及时咨询工作人员。 往返车票报销: 请各位老师保存好来回车票,待培训结束并返程之后,请各位学员往返城际交通票据,以及打 印填写《乡村教师培训差旅报销明细》一起邮寄至基金会报销; 每位学员在本次报销是按照报销规定《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教师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内按实报销城际交通费,若超过规定的报销上限,均以报销上限来给学员报销,超出部分由学员自 行承担。 票据邮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室 宋** 1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乡村教师培训差旅补贴管理,推进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完善活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所举办的教师教学培训的学员。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跟班教学培训教师临时到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培训地点参加教学 培训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章 交通费 第四条 交通费是指项目点学校教师到到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教学培训地点参加跟班 教学培训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培训教师应当按“城市间交通补贴金额上限(含往返)”合理乘坐交通工具,交通费 用实报实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城市间交通补贴金额上限(含往返)见下表: 10.6.4 附件:乡村教师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乡村教师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城市间交通补贴金额上限(含往返)

云南 1800 元

贵州 1500 元

江西 1200 元

甘肃 1600 元

广西 1400 元

河南 1000 元

青海 1600 元

湖南 1200 元

河北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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