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4.2. 联营项目及活动

与自营项目不同,联营项目(及活动)由他方主要运营,阳光心汇心配合协助,共同服

务乡村小学。

服务宗旨

• 双方明确该项合作的理念目的,必须符合阳光心汇心的使命和宗旨。

合作机构

• 通常是某个基金会、公益组织、民非企业,有的并未注册成为法人机构。 • 为了阳光心汇心的自营项目 / 活动,提供物资、捐款、志愿者等资源的机构,不属 于联营项目。

受助群体

• 阳光心汇心服务于乡村小学的教师学生群体,个别学校含有初中,因此也被覆盖, 但阳光心汇心原则上不服务其他的群体。联营机构可以自行服务其他群体。 • 其次,阳光心汇心服务所捐建的 101 所等学校,逐步拓展至 1001 所学校。如果联 营机构有意共同服务其他的学校,鼓励将这些学校推荐纳入 1001 计划。原则上, 阳光心汇心不服务 1001 之外的学校。

服务范围

• 阳光心汇心目前有校园、助学、助教、阅读等板块,包含多个项目及活动,联营机 构有新的项目及活动设想时,由阳光心汇心的运营团队对外商议。 • 如果增加新的板块,例如直接运营学校,由阳光心汇心的秘书处主导对外洽谈。

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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