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13.11.13 肖像权、著作权使用授权协议

肖像权、著作权使用授权协议

甲方 ( 肖像权、著作权使用方 )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 张金 法定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云密城 D 栋 1 层 联系方式 ( 电话 ) : 025-83302928

乙方 ( 肖像权、著作权许可方 ) :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 电话 ) :

兹由甲方对乙方肖像权、著作权使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为明确使用方 ( 甲方 ) 和许可方 ( 乙方 ) 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就带有乙方 的使用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一般约定

1. 在甲方(学校)教育教学的所有公开活动中,甲方对乙方肖像权、著作权可以进行使用。 2. 乙方为本协议中的肖像权、著作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著作权许可甲方作符合本 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用途。

二、拍摄著作内容、使用形式、使用地域范围

1. 拍摄、著作内容

甲方拍摄的带有乙方肖像的作品内容包括:学校集体体育文娱活动、学校组织课外有益 活动、学校课堂实录、个人在校在家教学学习锻炼写真或其他经双方约定的拍摄内容。

乙方有关教育教学、书画、摄影、手工、各种设计、制作、视频等作品,包括学校领导 教师推荐,本人上传学校的著作。 2. 使用形式 甲方在国家正规公众主流媒体上,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101 平台上发布乙方肖 像、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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