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 城市行走的计划和预算需要纳入基金会年度整体工作计划和预算,并提请基金会理 事会审议; • 城市行走中所有兴趣课程引入、师资聘请计划和配套资源计划应提前调研、安排和 落实,并书面提交基金会教育顾问团(有待建立)审议通过,因此需要运营团队提 前准备; • 城市行走作为对各项目点学校中品学兼优并具备一定特长学生的激励项目,在接受 学校推荐报名时需对基础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学校第二年 的推荐报名资格; • 城市行走项目重点培养学生善良友爱、开朗自信、求知好学的优秀品格,并通过一 系列活动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创造力及领导力,为西部乡村培养未来的建设者和领 导者; • 城市行走也是阳光少年面向理事单位、学校捐方和其他爱心伙伴展示成果及风采的 舞台,是基金会每年的大型活动之一,需要运营团队提前准备; • 城市行走是学生激励项目,需要得到各项目点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支持,需要始终 关注各项工作中参营师生、志愿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严格控制风险; • 城市行走需要全面均衡地兼顾捐方、被捐方和志愿者的公益需求; • 参与城市行走的项目点学校带队教师或学生,通过审核后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加 活动,需至少提前一周与项目部工作人员联系,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及本人签字的 情况说明,交由项目组留存;无故不提前联系且不提交情况说明的,已产生的费用 由本人承担,并暂停该校下一年参与本活动的资格; • 参与城市行走通过面试的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加活动,需提前与项目部 工作人员联系,并提交由本人签字的情况说明,交由项目组留存;无故不提前联系 且不提交情况说明的,已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项目部将不再录用其为志愿者; • 城市行走活动报名结束后,如遇不可抗力,如疫情、台风、暴雨、山洪等特殊情况, 无法如期举办活动,项目部应在取得秘书处同意后,及时对外发布公告通知参与各 方,并协助处理已发生费用的报销、已预定交通票的退改签及已联络场地、课程、 师资的取消等工作。 13.6.2 工作流程

以新芽夏令营为例,具体时间仅供参考。

1 )筹备

• 阳光助学项目部应在每年四季度提交第二年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并根据秘书处审议 意见修改后提交理事会; • 阳光助学项目部应和项目合作方(专业夏令营机构、教育机构、课程专家顾问、场 地提供方等)保持持续沟通,工作人员利用考察行、公益行等实地调研的机会,调 研项目点学校兴趣课程开展情况,根据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城市行走的内容设置; • 城市行走工作组每次活动前两个月,需提前与合作方完成合作协议的商议及签署, 说明活动的参与对象、规模、课程设置、费用预算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 相关的活动方案应提交秘书长批准。如果方案含有重要调整,与以往不同,应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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