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汇心 • 管理手册
南京阳光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b) 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向项目受益人公开、宜向社会公众公开以下信息:
a) 本项目的资助标准;
b) 本组织的工作流程;
c) 本组织的工作制度等。
项目结束后,应面向公众公开以下信息:
a) 项目的完成情况;
b) 项目终止后剩余捐赠款物的处理方案;
c) 来自公开募捐和其他来源的收入;
d) 公开募捐合作项目的项目支出情况。
注: c )、 d )项针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时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的 公开募捐项目。
当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后,在项目结束后还应向社会公众公布:
项目实施地域;
项目受益人群;
来自公开募捐和其他来源的收入;
项目的支出情况;
公开募捐活动名称及备案信息。
注: e )项针对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项目。
由慈善信托支持的慈善项目,还应面向公众公开相关慈善信托的名称。
公开募捐活动信息:
公开募捐活动前,应在统一信息平台以及募捐活动现场或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向社
会公众公布以下信息:
a) 基金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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